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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出口茶叶将实施质量新标准 针对日本和欧盟等茶叶进口国家和地区不断提高的茶叶检测标准,我国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控制规范》,为出口茶叶行业带来新的技术支撑。 据悉,从2009年5月起,日本将实施新的《食品卫生法》,其中对茶叶农药残留限制明显变化,将设限农药残留由83种增加到约144种,设限以外的农药残留全部限量为0.01ppm。欧盟新的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EC149/2008)已正式执行,在有关茶叶的农残最高限量标准(MRL)方面,新标准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有关茶叶的农药MRL标准出现9个变化,二溴乙烷、二嗪磷、滴丁酸、氟胺氰菊酯和敌敌畏等5种农药MRL标准加严,虫螨腈、除虫脲、噻嗪酮和苄螨醚等4种农药MRL标准放宽;二是新标准新增170种与茶叶生产关系密切的农药MRL标准,大多是新农药,如印楝素、鱼藤酮和除虫菊素属于植物性农药。 面对茶叶主要进口国不断提出的新要求,福建检验检疫局等6家单位联合起草了《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控制规范》(GB/Z21722-2008)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个部分,对茶叶从生产到出口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作了详细规定,还特别根据当前的出口形势,新增了茶叶源头管理,即茶园管理和初加工部分以及产品出口的预警和召回制度等。该标准主要针对茶叶农残、重金属超标等问题,是我国第一个针对出口茶叶质量安全设置的控制体系。该规范能有效促进我国企业规范种植加工茶叶,加强产品追溯,提高茶叶质量,开拓国外市场。同时,将有力提高我国茶园管理水平,整合落后、弱小的茶园,促进优质茶叶种植和出口加工。 |
| 作者(来源):食品商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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