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茶套牢干爹,申请强制执行干儿子所欠180万
编辑: 录入时间:2009-4-30 10:20:00
“执行申请人(债权人)杨某,被执行人(债务人)茗缘茶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若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杨某可持执行公证书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1512000元,两个月借款利息60480元,违约金20万元。”见鲁某迟迟不还钱,杨某手拿这份公证书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干儿子鲁某归还180万元。
多次发传票都不见鲁某的身影,27日,执行法官终于将鲁某逮个正着,并对其拘留15天。
茶业公司套牢500多人
这个“老赖”鲁某是昆明茗缘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茗缘茶业公司)董事长。几年前,茗缘茶业公司看到普洱茶这个行业能赚一把,招聘了一批业务员拓展市场,他们把目标瞄准了中老年人,业务员通过电话和发传单向中老年群体推销一种普洱茶加盟合作经营形式。号称投资回报高且风险小,不到1年时间,就有500多中老年人加入,涉及金额1000多万元。从2007年,随着普洱茶在市场销售的有价无市,加盟的老人们开始心虚了,不仅高额的利息没有得到,连本金也拿不回来。这时,董事长却“失踪”了,公司经营由一名副总经理暂时负责,老人们纷纷上门讨说法。
鲁某得知公司情况严峻,就打电话给公司的总经理杨某问该咋办。“2006年底,认识了他(杨某),他今年64岁了,是个律师,就聘他当公司法律顾问。后来,他就问我愿不愿意当他干儿子,我当时也没有反对。2007年1月1日,我还聘他当公司总经理。他身兼多职,我干爹、公司总经理和法律顾问……”鲁某说,他很相信这个“干爹”。
“老赖”被拘留15天
鲁某说:“去年8月18日,我接到干爹电话,叫我去做一份公证。”到了昆明中衡公证处,“父子”俩商量,做了一份执行公证书。执行公证书约定:“执行申请人(债权人)杨某,被执行人(债务人)茗缘茶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若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杨某可持执行公证书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1512000元,两个月借款利息60480元,违约金20万元。”拿到执行公证书的杨某见干儿子不还钱,便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说:“他(鲁某)太难找了,我们发了好多次传票,他都不来法院。3月份的一天晚上,法院接报,我们赶到关上一家酒店桑拿室时扑了个空。”4月27日下午两点左右,法院又接举报电话,鲁某在茗缘茶业公司工厂里,执行法官火速赶到。
鲁某在五华法院执行局说:“我是冤枉的,根本没有欠他(杨某)这么多钱,欠他48万多元,现在怎么叫我还180多万呢?他叫我去公证时,他说这样公证是为我好,那些讨债的人就没有办法找我了。他当总经理期间,也介绍了不少老人进来,每笔业务提成5%,共提了60万元左右,公司还发给他每月工资2800元和1000元烟钱。另外,他还带一个女助理,公司给他的助理每月发工资2000元和1000元专职律师费。”
“你是冤枉的,为何要在公证书上签字同意呢?”执行法官说,公证书上写得很清楚,不履行还款义务,杨某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五华法院决定,对鲁某司法拘留15天。
作者(来源):新境普洱茶 综合
新境云南普洱茶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境云南普洱茶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境云南普洱茶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境云南普洱茶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境云南普洱茶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新境云南普洱茶网客户服务部 电话:0871-5129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