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是以“质量安全”的英文名称QualitySafety的缩写;其标志主色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是各国政府或授权机构对生产、消售者及其商品(或资本)进入市场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我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是质量标志,表明食品符合质量安全基本要求;是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 QS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食品企业必须获得国家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否则不得生产食品。 二、强制检验制度。生产食品的企业对其产品必须自检,检验合格方可出厂,质监部门对获证企业产品实行定期监督检验。 三、QS标志制度。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产品包装上使用QS标志。 QS食品安全准入的作用 (1) 确保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2) 提高食品企业的生产力和质量水平; (3) 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促进食品工业发展。 食品质量包含: (1)外观质量 (2)营养性 (3)卫生性 我国既借鉴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又结合我国的实际,把企业自我声明和政府标识管理结合起来,按照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WTO规则的原则,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在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自2001年开始,QS认证首先在米、面、油、酱油、醋五类食品中推行。 2003年5月1日起,五类食品中凡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且未加印(贴)QS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2003年下半年,又扩大到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 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包括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13类食品的“QS”证书申办,被称为“后13类”。国家计划在3到5年内完成这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 QS认证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好的制度还需有完善的监管防伪制度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茶业类的QS 业内人士表示,在宣布实行QS认证的食品种类中,茶叶形势最为严峻,权威专家预计近九成茶叶企业可能无法通过QS认证。国内大多数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茶叶企业有望很快通过QS认证,但这些企业总数还不到我国茶叶生产企业总数的10%,其产量也不到茶叶生产总量的30%~40%。 自2005年1月1日起,云南茶叶生产企业与全国茶企一样面临着一次重新洗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