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会展信息 → 正文 |
| |
|
◆宜兴紫砂、景德镇陶瓷、茶具、茶设备和茶包装类; ◆茶食品、茶饮品、工艺茶、茶疗品、果茶、茶叶菜肴等; ◆茶艺、茶道表演等; ◆种茶、制茶新技术、新工艺等; 参展费用: 1. 标准展位:9㎡(3m*3m)国内企业 4800.00元/展位(人民币)外资企业:2000美元/展位 (包括:9㎡展出场地、2.5m高壁板、一条楣板、洽谈桌一张、二把椅子、220V电源插座一个、射灯二支) 2.光 地:国内企业收费:500.00元人民币/㎡(18 ㎡起租)外资企业收费: 100.00美元/㎡(18 ㎡起租) (包括:展出场地、保安、清洁服务、不含其它设施及特装管理费) 3、会务费:500元(人民币)/人,包括开幕酒会、会议精美纪念品、会期午餐、饮料。 4、技术交流会/新产品发布会:每场国内企业:3000元/小时,提供场地、音响、灯具、桌椅等配套设施及用品,并协助主讲企业组织听众。 5、会刊广告(规格210mmX285mm)
展会期间主要活动: 1、2007年黑龙江首届茶艺师大赛 2、万人免费品茶活动 3、将邀请国家著名的茶艺大师在展会期间进行茶文化的普及讲座。 4、举办名优茶评比活动;组委会在此次茶博会中将设立金奖一名,银奖两名,铜奖三名 5、茶博会总冠名招商。 为使茶博会更具影响和规模,将诚邀有实力的厂商参与赞助和协办。有需要在展会期间做重要推广的客户,请与组委会联系,详细资料备索。 参展细则: 1.填写参展申请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 2.参展商应在申请展位后7日内将参展费用50%(预付款)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余款应在2007年11月 15日前付清。 3.2007年11 月10 日后报名的参展单位,须全额一次付清参展费。 4.参展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5.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 6.如遇到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因素的事件(如天灾人祸、政府部门施行的重大命令或指令)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7.组织单位收到参展申请及展台费用后,将于2007 年11 月15日统一邮寄或传真《参展手册》和《会务指南》。 广告宣传: 1) 巡回宣传:选择参加国内外较大规模和影响的同类专业展会,直接面对专业客商进行宣传推广和观众组织工作;发放门票、悬挂条幅,宣传本届展会。 2)媒体广告:组织单位与业内专业媒体结成同盟,以及在华北、东北、中原等地区主要人群聚集地、媒体投放频率密集的宣传广告、并在黑龙江省内各大报刊、新晚报、生活报等刊登会讯、黑龙江省电视台,哈尔滨电视台、吉林电视台、辽宁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播放展会信息,让东北三省的商家更多的了解展会。并随时刊登招商进展情况。媒体宣传的三个阶段: 3)网络宣传:组织单位将与全国各大知名网站合作,发布会讯。 4)邮寄广告:通过行业管理机构与各专业协会,以及承办商庞大的数据库向海内外相关企业、采购商和专业人士发出邀请函,确保真正有决策能力与采购实力的客户参与展会; 5)赠票计划:组织单位将印制精美请柬叁十万份,10万份邀请函派专人发送至东北三省各地区的茶庄、茶社、茶楼、茶叶经销商、茶艺学校、收藏爱好者、政府部门、商贸团体等专业人士手中并到全国50多个大中型茶叶批发商市场现场进行宣传推广、发送邀请函,邀请茶商参展、参观。 | ||||||||||||||||||||||||||||||||||||
| 作者(来源): |
| 新境云南普洱茶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境云南普洱茶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境云南普洱茶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境云南普洱茶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境云南普洱茶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新境云南普洱茶网客户服务部 电话:0871-5129378 |


